据《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控方对易华仁离境增设额外保释条件,包括在现有80万元保释金以外,以现金形式再付一笔50万元保释金,以及把出国行程细节和海外住址资料交给查案人员,并确保查案人员随时可同他联系等。易华仁接受控方提出的所有条件。

国家法院最终批准易华仁延长出国期限的申请。

由于易华仁涉贪案涉及重要的公众利益,国家法院早前也批准了控方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早前申请在保释期间出国,原本应于星期一(3月4日)返新,但由于他在国外病倒,申请延长出国期限16天,获得法庭批准。

总检察署发言人说,控方并不反对这项申请,但易华仁必须每日通过视讯向调查官报告他的健康情况,以及是否能在规定期限内返新。

另外,易华仁也必须在3月20日将护照交给贪污调查局,担保人也须同意易华仁延长出国的期限。

然而,易华仁星期一向国家法院申请,将出国期限延长16天,直到3月19日。这是因为易华仁在澳洲期间生病。

延伸阅读

易华仁(61岁)在2月8日以陪伴即将到澳大利亚读大学的儿子去熟悉新环境为由,向国家法院申请在保释期间出国。法官批准了这项申请,易华仁的出国日期是2月16日至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