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罗央坊(Loyang Point)有人报案称发生偷窃案,一名38岁男子随后于9月12日被捕。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在8月30日至9月6日期间,曾三次从商场内的一家商店偷走总值超过90元的各种物品。
三人将在19日被控上法庭,根据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罪名若成立,可判监最长七年,外加罚款。
三人一偷再偷,因涉嫌多次在购物中心和超市偷窃不同物品而被控。
警方也提醒业者小心提防偷窃,尤其在人流较多时。商家可调整店内布局,以让陈列品在监控视线内、 张贴防范商店盗窃的宣传海报或标示、将贵重商品陈列在上锁的陈列柜中或显眼的位置(如收银台附近)、在商店出入口安装带录像系统的闭路电视,以捕捉购物者的面部特征,以及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身穿荧光背心在店内巡逻,以起到威慑作用。
延伸阅读
9月22日和27日,警方接到报案称,武吉巴督西8道的一家超市发生偷窃案。裕廊警署查案人员调阅闭路电视画面后锁定一名涉案妇女的身份,并于10月3日将她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这名49岁的妇女曾于年9月15日和26日,两度从该商店偷走过数个物品。根据警方的资料,被捕妇女曾因2021年12月15日在裕廊东JEM商场发生的一起偷窃案而被调查,该起案件涉及的财物总值超过250元。
根据文告,警方在9月8日接到报案,称来福士城购物中心发生偷窃案,一名50岁妇女被指从购物中心的一家商店偷走各种美容产品和食品。警方的调查显示,这已不是警方唯一一次接到针对该妇女的报警。该名妇女还分别于2月16日和4月8日从樟城坊(Changi City Point)和NEX的商店偷走其他物品。被偷物品总值估计超过1300元。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12月18日)发文告说,三名年龄介于38岁至50岁的男女,因分别涉及不同的偷窃案件被捕,将在星期二(19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强调对类似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将毫不犹豫地将罪犯绳之于法。警方会继续与相关人士及社会各界紧密合作,防止及遏止商店盗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