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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限制令的人须遵守若干条件和限制,比如不能未经内安局局长批准就搬家、更换工作或离开新加坡。限制令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
这两人分别是2019年7月被拘留的苏德曼(Suderman bin Samikin,51岁)以及2015年7月被拘留的穆斯塔法(Mustafa bin Sultan Ali,60岁)。他们获释后,仍须遵守限制令(restriction order)。
两名早前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拘留的自我激进化新加坡人,今年7月获释。另有四人的限制令到期后无须延长。
四名限制令到期的新加坡人,则因为改造进展良好,限制令无须延长。他们是:43岁的莫哈末法伊鲁兹(Mohamed Fairuz bin Junaidi)、28岁的伊莎(Syaikhah Izzah Zahrah Al Ansari)、60岁的阿米鲁丁(Amiruddin bin Sawir)以及32岁的阿布塔尔哈(Abu Thalha bin Samad)。
内安局星期四(11月30日)发文告说,两名获释的拘留者改造进展良好,当局评估他们不再构成安全威胁。他们曾经是伊斯兰国组织(ISIS)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