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4时10分,被告在武吉士村的一家商店内,以同样的手法扒走一名韩国旅客的钱包。她嫌钱包不值钱,拿走现金后将钱包丢在店内。旅客找回钱包,但现金都丢了,因此报警。
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黄金瑞(75岁),她面对五项偷窃罪,星期三(11月1日)早上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人大多是外国旅客,而被告所偷到的现金与物品总价值超过7000元。
主控官在庭上说,被告一般会找人多的商店,检查电眼位置后,刻意避开电眼,再找对象干案。
根据案情,被告在今年1月22日下午3时10分,在金沙的LV店里,从一名女子的包包里,偷走一个价值1500元的Gucci钱包,里面除了身份证、信用卡和提款卡外,还有50元现金。
4月26日被告二度被控,保释金额也提高,但她获保四天后再次行窃,于5月26日还押至今。
被告求情时说,她认为自己只是“从有钱人的身上借钱来救济自己”。
被告两次行窃后落网,于2月8日被控上法庭,但获得保释后又再犯。
从1971年就开始偷,不断进出监狱却死性不改,75岁女扒手去年又在各商场找旅客下手,称是“从有钱人的身上借钱来救济自己”,被判坐牢四年。
1月31日傍晚6时30分,她再到高岛屋购物中心底层二楼的面包店里干案。当时,她发现一名印度尼西亚籍妇女(65岁)的包包拉链没有拉起,就刻意站到她身旁,一手拿面包,另一手悄悄从包包里扒出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