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文告指出杨忠礼混凝土公司三大疏忽,即没有落实风险评估中的安全管控措施、没制定程序确保互不兼容的工作不会同时间在同一区域进行,及没有落实交通管理计划。
人力部星期五(7月7日)发文告指出,杨忠礼混凝土 (S) 私人有限公司(YTL Concrete)和公司营运总监陈志强,未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建筑工人苏布拉马尼亚(Subramaniyan Thiraviam)于2021年6月3日在工地遭后退的装载机撞倒伤重不治,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
法庭在今年6月28日,判处公司和陈志强总额32万5000元的罚款。 另外,装载机操作员杜拉拉吉被控违反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15(3A)条文,被告已在今年1月6日认罪,须坐牢两个月。
案情显示,事发当日,装载机操作员杜拉拉吉(Durairaj Ramesh)正在工地储存区,为储料斗填满沙砾,而死者则在同一个区域拍照盘点沙砾库存。不过装载机倒退时,操作员没有看后退摄像镜头、望后镜及侧镜,撞倒正在拍照的死者,死者送院后伤重不治身亡。
人力部提醒,公司管理层须带头承担起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的责任,建立强大的安全文化。员工也应扮演各自的角色,若发现工作场所存在不安全行为或缺乏安全措施,应向主管报告,或通过SnapSAFE网站上报给人力部。
一家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公司,因疏忽造成工地发生致命事故,公司和营运主管分别遭法庭判处20万元及12万5000元罚款。
调查发现,陈志强作为公司日常营运和工地安全的负责人,已近一年没有到工地视察,发生事故的工地没有交通管理安排,也没有部署信号机。此外,陈志强也没有在工地派驻任何负责安全事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