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担任公寓经理期间,在2021年3月10日至5月24日间,失信了2万零652元公款。

被告是40岁的谢丽朱莉安娜(译音),案发时是杨厝港路一带一间公寓的经理,她面对一项失信控状。

除此之外,被告也私吞了782元的小额现金(petty cash)。

调查揭露,被告在2021年3月10日电邮上司,称需要一张2300元的支票,以购买超市礼券,奖励工作表现好的清洁工。

被告隔天打电话给公司董事,坦诚自己挪用公款。两人于2021年5月21日见面,被告透露自己从2014年起,便私吞公寓居民缴交的管理费。

上司当天到达公寓后,发现被告座位收拾得很干净,但却不见人影。

公司于是发了一张2300元的付款凭证(payment voucher)给被告,但被告把钱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后,并没有买礼券。

被告知道上司要检查账目,吓得不敢上班。

不过被告工作不受影响,她被新的管理代理聘用,继续担任公寓经理。

吓得不敢上班 

公司尝试联系被告和被告的家人,但都不成功。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9年被雇用,公寓的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CST)后来在2020年12月1日终止与当时管理代理的合作关系。

被告至今没有赔偿公司损失,她在星期三(3月15日)认罪,法官将案件展至下个月5日下判,好让被告在这一期间考虑是否要筹钱作出赔偿。

(早报讯)公寓换了管理代理后,被续聘的女经理失信2万余元公款,她把钱花在家里开销和孩子身上,直到新上司表示要检查账目,罪行才被揭发。

被告接到上司打来的电话,表示将在2021年5月18日到访公寓,并检查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