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贪污调查局早前发出的文告,汤志光在2008年离开新加坡,2022年回国时落网。黄国诚事后将贿款全数交给贪污调查局,陈新星则归还了5万元。
调查显示,汤志光被指以帮忙支付旅费的方式,前后贿赂陈新星5万3672元,包括2008年两次帮陈新星支付到日本的3万多元旅费,以及在2007年帮对方承包2万多元到意大利的旅费。
至于黄国诚则在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下,被判罚款1万5000元。
陈新星和黄国诚案发时都在吉宝远东(Keppel FELS)工作,分别担任高级分包商经理,以及采购部门高级总经理。
供应公司区域总经理之前因为涉及向两名被告行贿而被调查,却在调查期间潜逃出国10多年,直到2022年回国才落网。随着区域总经理被捕,两名被告的案件在拖延10多年后总算有个了结。
另外,汤志光也涉嫌在2006年9月,为黄国诚支付他和妻子到中国旅游的大约5850元旅费。
延伸阅读
根据案情,Corus东南亚私人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钢铁交易,是吉宝远东的供应商之一。两名被告因工作关系,结识了Corus的区域总经理汤志光(53岁)。
(早报讯)为了维持与供应商的关系,吉宝远东的两名前经理接受供应公司区域总经理的贿赂,在后者包办旅费的情况下带家人出国游玩。
2008年初,陈新星向汤志光提及自己的出游计划,汤志光为了维持合作关系,主动承包陈新星的旅费,让陈新星带妻儿到日本旅行。
陈新星承认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法官将他面对的另外三项控状纳入考量后,判他罚款8万5000元,以及须缴付约3672元罚金。
涉嫌行贿的汤志光也被控上庭,总共面对19项控状,他的案件目前处于审前会议阶段。
受贿的陈新星(64岁)和黄国诚(72岁),都在星期五(2月17日)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