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默哈莫·塔勒·其森面对四项控状,星期一(10月10日)承认其中两项,包括蓄意伤人导致他人重伤和辱骂公务员罪。

这时,被告和朋友许良材(29岁,音译)在附近夜店Zouk喝酒狂欢后,离开夜店准备为妻子召德士送她回家。许良材发现停在路旁的德士,示意被告带着妻子过去。

法官判被告坐牢17周。

德士司机因脸部伤势严重,鼻梁骨折,拿了18天的病假,医药费达1101元。被告已做出全额的医药费赔偿。

(早报讯)德士司机为接电召单子赚更多车费,车停路旁拒载私人教练的妻子,结果被暴打至鼻梁骨折。

友人也向司机挥拳 在警方抵达前离开

调查揭露,2020年1月1日凌晨2时30分,44岁的德士司机为了等电召单子以便赚更多车费,把德士停在里峇峇利路(River Valley Road)路旁。

此时,被告走向驾驶座的车门,透过车窗抓着司机,接着猛力拳打他的脸部还掐喉,直到警察抵达现场才松手。许良材则在警方抵达前已离开。

两人通过副驾驶座的车窗询问德士司机是否能送被告的妻子回家,德士司机拒绝,叫被告到德士站找另一辆德士。许良材一听,气得直接伸手入德士内向司机挥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