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指出,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符合当局的规定,并由合法进口商进口,每样货物也都必须申报和配有相关的进口准证。非法进口来源不明的食品,将对我国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食品局呼吁公众,一旦发现有商家售卖非法食品,应上网或拨电6805 2871举报。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三(7月6日)发文告说,本地一家食品进口公司Lui Fammart的独资经营者吕伟明(译音)因非法从中国进口海鲜、肉制品和加工食品,被罚款8000元。

食品局去年11月到涉案公司稽查时,起获重达21公斤的海鲜和肉制品,还发现了超过240公斤包括豆腐和方便面酱汁等的加工食品。调查显示,吕伟明从中国违法进口这些食品,并通过网上售卖。

(早报讯)本地一家食品进口商非法进口约21公斤的海鲜和肉制品,被判罚款8000元。

根据法令,非法进口肉类或鱼类制品,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或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非法进口加工食品,则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