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交警向被告要身份证,被告因未带身份证而口述报出友人的名字、身份证及地址,交警经搜寻后证实对方确实持有效驾照,便相信了被告的说法。
事发后,被告因不想自己和哥哥出事而说谎,冒充有驾照的友人。对方曾将身份证的照片发给被告,请求被告帮他上网租车。
由于被告犯案时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公开他的身份。
被告昨天(5月5日)认罪后,法官下令提交缓刑监视报告,案展下判。
经调查发现,被告在2020年3月趁哥哥洗澡时,偷走他的身份证,并在同年11月2日假冒哥哥租车,他当时出示了哥哥的身份证及驾照照片。哥哥发现身份证不见后,于隔日报警。
当时交警发现被告身上有酒味,双目充血。被告后来没有通过吹气检测,因酒驾被捕。
(早报讯)少年盗用哥哥的身份证租车,酒驾被逮后还冒充友人身份,最终被警方识破。
被告被押回警局后,测醉呼气分析测出他每100毫升呼气中,含有41微克的酒精,比限定的35微克高。他也在进行指纹认证时,被发现指纹与他原先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相符。
案情显示,2020年11月4日晚上8时30分,被告在榜鹅尾的餐厅喝下两杯啤酒,并在10时20分独自开车回家。
现年18岁的少年共面对八项包括偷窃、酒驾、未成年驾驶、向警方提供假资料等控状,他认下其中五项,余项交由法官一并考量。
当晚10时59分,交警在榜鹅路往盛港东路,在实里达北连路前的路段设置路障时,把被告驾驶的白色奥迪拦截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