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商失败,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终止合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须为已欠下的债务和义务负责,但无须支付提前解约的罚金。如果双方为此产生分歧,可交由独立评定员(Assessor)定夺。

新框架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合约,主要为:(一)非住宅不动产租约;(二)商用车辆、厂房或机器的分期付款租购或有条件销售合约;(三)商用车辆、厂房或机器的租赁协议;(四)产品买卖合约;(五)服务买卖合约。这些合约也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在今年3月25日之前签订等。

律政部指出,第三次修正法案一旦通过,律政部将着手推行合约调整框架和相关附属法例,并会适时公布更多详情。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今天(11月2日)在国会为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第三次修正)法案提出一读。

这个拟议中的合约调整框架(Re-Align Framework)一旦生效,符合条件的企业若有意启动协商程序,将有六周的时间向另一合约方提呈通知。

根据律政部配合法案一读发表的文告,本轮修正法案也会为受影响个人或企业作出额外安排。

其中,为帮助因租户解约而面对财务困难的小业主,租户将须偿还一小笔额外赔偿金,具体数额由评定员决定。另外,符合条件的商用车辆、厂房或机器租户,可选择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所欠费用。

(早报讯)因冠病疫情难以履约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料可透过律政部计划推出的新框架,与另一合约方协商调整特定类型合约的义务。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终止合约,尽早止损并另寻方案应对未来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