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所有嫌犯的调查正在调查中。

其余的199名嫌犯则涉及开设银行户头,并把提款卡和密码交给阿窿,以让他们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代非法放贷者进行或试图进行骚扰,初犯者罪成可被罚款5000元至5万元,坐牢最多五年,以及打鞭三至六下。

根据放贷人法令,提供银行账号或提款卡协助进行非法放贷活动,初犯者罪成可被罚款3万元至30万元,坐牢最多四年,以及打鞭最多六下。

(早报讯)在为期两个星期的全岛扫荡行动中,警方逮捕了涉及非法放贷活动的207名男子和66名女子。

初步调查显示,其中67人相信是跑腿,协助阿窿到自动提款机进行转账和追讨债款。另外七人涉做出泼漆和涂鸦等骚扰行为。

警方今午(9月8日)发表文告说,在8月24日至9月6日,刑事侦查局与七大警署同时在全岛多处展开扫荡行动,逮捕了涉及非法放贷活动的207名男子和66名女子,他们的年龄介于16岁至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