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部队受询时说,被告已在2016年9月30日遭停职,如今判刑后,当局也将对他施行纪律处分。警方重申,所有警员都必须奉公守法,任何违法警员都将依法处置。
大约凌晨3时25分,被告其中两名同事驾着警车到另一地点处理案件,包括一名女警曹长。
现年28岁的林健达(译音)共面对11项控状,主控官已其中四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昨日承认两项不诚实挪用财务、一项恶作剧罪和一项提供假口供的罪名,被判坐牢六个月。
(早报讯)见同事将移动数据终端机落在自己开的警车上,24岁的警曹竟将它丢掉,并前后三次给假口供,11个月后才供出真相。
隶属淡滨尼邻里警局的被告,于2015年10月16日晚上,与三名同事分别开两辆警车外出巡逻,并在隔天凌晨3时到淡滨尼7道设置路障。
女警曹长回来时,将移动数据终端机(Mobile Data Terminal)放在警车内。被告在警车内看到移动数据终端机,私自将它拿走。
当天下午1时35分,被告在接受调查时谎称自己不曾见过移动数据终端机,帮忙找也没找到。警方之后又进一步调查,大家都以为移动数据终端机遗失是因为女警曹长的疏忽。
凌晨4时50分,女警曹长发现移动数据终端机不见,被告和大家一起寻找,但始终找不到。
被告前后三次提供假口供,直到2016年9月21日,也就是11个月后,被告才承认自己当时发现移动数据终端机后将它丢进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