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限制令唯有在政府发出意向通知的14天后才生效。

法令授权部长在得到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和民选总统的同意下,向被指利用宗教之名,作出破坏宗教和谐言行或干预世俗活动的宗教代表,或个人发出限制令,及时制止他们的言行。

除了领导层的组成,其他建议规定包括要求宗教团体披露任何在1万元及以上、来自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一次过捐款相关信息。与外国个人或组织有联系,并受他们一定控制的宗教团体,也得公开这方面的关系。

(早报讯)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加剧冒犯宗教言论的散播。内政部在国会提呈法案一读修改维持宗教和谐法令,使限制令在发出后立即生效。

本地现约有2500个宗教团体,估计约100个团体可能难以满足这项新规定。内政部计划根据个别团体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给予豁免。

修正法案也建议授权部长,向面对外来干预,并对宗教和谐产生不利影响的宗教团体发出限制令,如禁止它接受海外捐款、限制团体领导层只能由本地公民组成等。

确认限制令的当前程序则保持不变。

内政部星期一(9月2日)发文告说,多项针对维持宗教和谐法令的修正建议,旨在加强政府的防范和更有效地应对冲击宗教和谐的威胁。

另外,为免本地宗教团体受到外来干预,对我国宗教和谐产生不利影响,修正法案提议宗教团体的主要职位应由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