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收到钱后,就个别和参与的朋友平分,前后共分得7万7500元,他全部用来支付个人开销。
梁荣丘(46岁)案发时是标新局(SPRING Singapore)的一名高级执行员。标新局目前已和国际企业发展局(IE Singapore)合并成为企发局(Enterprise Singapore)。
案件发生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之间,被告日前承认135项伪造文件和欺骗的罪状。
根据案情,被告找了四名朋友开设多家空壳公司,再窜改收到的申请表格,把一切所须填写的资料改成朋友的空壳公司,前后31次骗得标新局发出的共15万4999元给他们。
(早报讯)标新局前高级执行员串通四名友人开设空壳公司伪造账单和文件, 一年多内骗取标新局15万余元的创新与能力赠券(ICV),自己从中获利近八万元,今午被判坐牢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