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韩慧慧面对一项公共滋扰和一项未获批准举行示威游行活动控状,另两名被告刘慧洙及许友明则各面对一项公共滋扰罪。
无事省释不等于无罪,但只要他在24个月内不再犯,到时控方可以向法庭申请判他无罪释放。
共有六名参与者涉案被控,其中鄞义林和参与者蔡秀菱(43岁)在认罪后,分别判罚款1900元和300元。
他们和至少20个人在芳林公园游行、高声喊叫、大喊标语、举标语牌、大声吹哨子和打鼓,以及挥舞旗帜,干扰基督教青年会举行的户外活动,导致当时在台上表演的特殊需要孩子受到惊吓。
韩慧慧、鄞义林和刘慧洙都曾参加去年大选,韩慧慧以无党籍人士身份在拉丁马士区竞选,刘慧洙代表人民力量党在蔡厝港集选区竞选,鄞义林代表革新党在宏茂桥集选区竞选。他们三人都落败。(部分人名译音)(联合早报记者: 侯启祥)
除了韩慧慧,另外两名参与者刘慧洙(56岁)和许友明(61岁)和她一起受审,同样被判罪成,各罚款450元。
(联合早报网讯)在"还我公积金"集会中被指滋扰基督教青年会活动的韩慧慧,今天被判罪成,罚款3100元。
另一名参与者吴义发(43岁)原本不认罪,与韩慧慧等一起在国家法院面对审讯,但他在案件审讯四天后,聘请律师向总检察署陈情,结果控方给予24个月有条件警告,并向法官申请判他无事省释。吴义发在庭上公开道歉承诺不会重犯。
2014年9月27日,由韩慧慧和博客鄞义林(34岁)主办的"还我公积金"集会,与基督教青年会(YMCA)的户外活动在芳林公园同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