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报》撰文的吴霭仪(76岁)是香港职业大律师、立法会前议员。已解散的香港民阵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举行集会,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吴霭仪等七名泛民主派人士此前被裁定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七人就此提出上诉,香港终审法院今年8月12日予以驳回,维持有罪判决。
邓炳强表示,正如行政长官李家超之前指出,新闻公信力不能败坏于利用新闻平台破坏法治的人;新闻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举足轻重,他相信《明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必会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传媒的“特别责任和义务”,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他也呼吁《明报》不要被人利用,成为煽动支持违法行为的平台。
此案为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首例传媒被控煽动案,煽动罪首定罪最高可判入狱两年。《立场》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及锺沛权、林绍桐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两人获准保释候判,审讯期间已还押接近一年时间。
邓炳强认为,锺沛权绝对不是单纯的新闻工作者,也不是纯粹因为履行新闻工作者就事实作出报道的责任而被法庭定罪。
邓炳强也指出,法庭认为这些煽动文章对中央和特区政府及其居民做成相当严重的伤害,罪行严重。法庭并指出锺沛权在担任《立场新闻》总编辑期间,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提供《立场新闻》作发布平台,意图煽动憎恨中央或特区政府及憎恨司法。
邓炳强认为,吴霭仪文章罔顾法庭的清晰裁决,将犯罪行为美化成新闻工作,特区政府必须严正指出误导之处,以正视听。
香港《立场新闻》被控串谋发佈煽动刊物案上个星期四(9月26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前总编辑锺沛权、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分别判囚21个月、11个月,锺沛权即时收监,林绍桐则因健康理由获法官进一步减刑,当庭释放。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星期一(9月30日)去信《明报》,指 《明报》刊登一篇由香港立法会前议员吴霭仪撰写的文章,以拐弯抹角、指桑骂槐的方式谈论《立场新闻》案,字里行间将经法庭公平公开审讯后定罪的《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锺沛权“英雄化”。
邓炳强表示,任何人煽动支持违法行为都应受到谴责。法庭已于裁决理由中清楚指出,在案发期间,锺沛权不是进行真正的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的抗争。法庭裁定涉案文章是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攻击《香港国安法》《刑事罪行条例》等条文及相关执法及检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