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指出,法例不是香港独有,国际上或香港也曾发生过一些关键基础设施被人刻意入侵,因此必须确保8大类关键基础设施的营运者要达到一个安全水准,包括如能源、水电、基本金融服务或电讯,对社会或经济有重大影响。
邓炳强还说,电台及电视台广播也属关键基础设施,但视乎个别传媒对科技的依赖程度,强调不会干扰新闻的内容及做法,只保护公共安全。
对于美国商会提出,当局有权检视营运者的电脑设施的做法不好,邓炳强重申,政府对个人资料没兴趣,也不会取用过多机密,并会向法庭申请手令获批才会检视资料。
香港政府建议制定《保障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星期六(8月3日)说,当局兴趣只在于保障系统安全不被攻击,对个人资料及关键基础设施的营运资料没有兴趣。
综合香港电台和信报报道,对于政府建议制定相关条例,邓炳强说,咨询期内接获53份意见书,有47份来自业界,除一份来自英国人权组织表示不同意外,其余意见书都是支持。
他强调,政府对个人资料及营运资料没有兴趣,当局的兴趣只在于保障系统安全不被攻击,不影响对市民提供服务,若有人指条例目的是监控个人资料,只是“骗你、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