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部分消费者反映,戴某某网店销售的猕猴桃在果个大小、果皮绒毛处理程度等品相以及口感上与其冒充的正品进口品牌有所差异。戴某某等人从未获得权利人的商标授权,而这些经过贴标包装的猕猴桃“身价倍增”。截至今年1月案发,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销售的假冒进口品牌的猕猴桃达60余万颗。
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戴某某等三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对象为新鲜农产品,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涉案金额大,必须从严打击。浦东新区检察院今年4月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戴某某等三人提起公诉。
经查,戴某某等三人去年9月起在电商平台注册了六家网店,对外销售“奇异果”,其商品详情页面介绍产品为“国外进口、全程冷链”。实际上,这些产品都为犯罪嫌疑人从中国国内其他省份低价购入的国产猕猴桃,委托他人制作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的贴标、包装盒,雇佣工人贴标、装箱后销售。
目前,为戴某某等人提供印刷商标标签的生产销售商也已经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根据澎湃新闻星期日(8月11日)报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消息,该院近日办理了上述假冒注册商标案。经该院提起公诉,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最终,法院对戴某某等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报道介绍,浦东新区检察院去年12月成立了上海市首家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依托该基地,在一次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时,张江地区检察院检察官与一家新西兰企业代表交流,了解到国内电商平台存在大量销售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猕猴桃产品的情况。知悉这一线索后,检察机关依托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机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中国产猕猴桃贴上知名进口品牌商标以“高身价”对外销售。半年内三人通过网店销售累计60万颗,销售额达3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约55万4800新元)。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