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陆委会指出,自中国大陆于今年2月27日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后,台湾3月即透过网路社群平台等提醒,此法修订将升高外国机构在中国大陆经营、投资的风险,对非营利或学术性质的科研交流合作也会连带产生压力。
中国大陆今年2月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此前表示,新修订法明确保密工作基本原则,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国大陆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于星期三(5月1日)生效。台湾陆委会于前一天发文称民众触法风险恐大幅增加,提醒民众慎重思考赴大陆必要性,“非有必要,建议暂勿前往中国大陆”。
陆委会强调,台湾民众赴陆采访、学术研究、搜集经商投资资讯或与当地人士对话等,只要遭大陆方面认定相关对话或搜集资料内容有损其“国家和人民利益”,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及“国家秘密”。
陆委会也指,新修订法律增加“工作秘密”罪名,规定凡“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都可能涉嫌犯罪。陆委会称这种“高度空泛、毫无规矩可循的条文,可能随时令人触法”。
台湾陆委会星期二(4月30日)在网站发文称,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大幅扩大“国家秘密”之定义与保密主体的对象,法条相关内容模糊且具高度不确定性,造成可能触法风险大增,陆委会吁请民众务必慎思赴陆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