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予以并罚。法院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对于这份终审判决的意义,江秋莲说:“林某长达四年半时间以‘公义’之名侮辱诽谤江歌和我,在网上煽动一批人实施网暴力行为,我需要用法律做一个证明”。

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出上诉。不过,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法院二审网民对遇害学生江歌进行网暴案件,决定维持对涉案者的判决。江歌的母亲说,二审判决在意料之中,并誓言会继续向其他网暴者维权。

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对于其他网暴者,江秋莲说,这些年她已经警告网暴者很多次了,后续将会对其他网暴者维权,“再也不想对他们说什么了,我只采取法律行动就行了。”

据中国澎湃新闻星期天(9月3日)报道,江歌案宣判后,网民林某通过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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