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网信办星期四(8月10日)在官网刊登《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提出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六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即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以及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八类误导性信息,即通过增删信息、改变顺序、调整结构等方式,曲解新闻原意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纠正或撤销的过期信息;删减旧闻旧事发生时间、地点和处理结果,重新发布的;使用与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的;强调不利事实,回避有利事实,以偏概全的;断章取义企业家或企业代表过往言论的;片面解读企业各类对外公告的;以及其他引发公众误解误读的信息。
中国官方要求网站平台重点受理处置涉及贬损企业的侮辱性信息举报个案。
网信办也提出,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涉及虚构企业家隐私生活、杜撰企业家或企业员工违法犯罪或道德失范、夸大企业或企业家生产经营困难等谣言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