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引述台湾官员报道,凌友诗在台湾仍有户籍,已违反两岸条例规定,虽然凌友诗未缴前次罚款,但内政部仍必须依法裁处,并再度开罚。
凌友诗2019年担任大陆政协委员时,曾公开表示支持一国两制,被台湾内政部以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罚款50万元,但她未缴罚款。
台湾再度向出生在台湾的中国大陆全国人大代表凌友诗开罚。凌友诗回应时誓言,决不向拒绝承认一个中国的政权缴交罚款。
台湾陆委会星期五(19日)宣布,凌友诗担任中国大陆人大代表,涉及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条例)规定,案经内政部查处,于5月11日依两岸条例规定裁处50万元(新台币,下同,2万1947新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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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为,在一国之内的一般平民百姓,无论两个政治集团如何交战,有权选择所想服务和效忠的对象。如今台湾宣称自由民主,却保留这种如铁幕式的惩罚机制,限制人民的思想自由和选择职业自由,到处限制言论、排挤爱国人士,实际是最为专制的地区。
陆委会解释,中国大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属两岸条例第33条第2项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机关(构)、团体,台湾人民依法不得担任职务或为其成员。
星岛头条网报道,凌友诗出生于台湾,17岁移居香港,后在香港大学取得政治哲学博士学位,并曾担任中央政策组高级研究主任。
凌友诗说,如果民进党政权承认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原则,她可以考虑回去缴款,但即便如此,这种背叛性质的禁令,受限对象只能是自己本政权的军队公务人员。
凌友诗在星岛头条网星期天(5月21日)刊登的访问中说,台湾官方针对此事引用的《台湾与大陆人民关系条例》,是一个中国法理下的内战条款,就是假定两岸处于承认一个中国的两个政权的内战状态,对于自己的人民到敌对政权的党政军机关任职,形成背叛本政权罪名,而进行惩罚。
凌友诗说:“我如果缴交罚款就代表我认可台湾当局的做法,认为自己做错了。所以我想我决不应该向一个拒绝承认‘一个中国’并且专制无道的政权缴交罚款。”
对于凌友诗表明拒绝支付罚金,陆委会星期天晚间通过书面回应说,当事人如有不服,可依法循程序提出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