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医疗用品企业皇家飞利浦同意支付6200万美元(8266万新元),就美国监管机构对该公司在华涉嫌行贿指控达成和解。美监管机构称,飞利浦不正当地操纵中国的采购流程,并对中国国营医院的公职人员施加影响,违反了美国的反贿赂法。
飞利浦在声明中说,达成和解为美证交会对该公司在华业务投标违规行为的调查画上句点。此前,飞利浦曾披露相关调查。飞利浦说,美证交会对巴西和保加利亚类似指控的调查,以及美国司法部的一项平行调查也已结束。
根据与美证交会达成的和解协议,飞利浦同意退还从涉嫌不当行为中获得的4700万美元利润,外加利息,并支付15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这是飞利浦第二次因海外腐败行为指控与美证交会达成和解。2013年,该公司支付了450万美元,就其在波兰业务涉嫌违反《海外反腐败法》指控达成和解。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星期四(5月11日)说,总部位于阿姆斯特丹的飞利浦公司在中国的行为违反了《海外反腐败法》。美证交会说,飞利浦已同意在不承认或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就相关指控达成和解。
美证交会星期四说,2014年至2019年期间,飞利浦在中国采取了多项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的策略。这部1977年颁布的法律禁止公司通过行贿获得商业优势。该法还要求公司维护防止贿赂的制度,并保持准确的账簿和记录。飞利浦在中国的子公司违反了该法的内部管控和账簿记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