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气男团Mirror去年7月28日在红馆演唱会发生600公斤重的巨型屏幕坠落事故,造成两名舞者受伤。演唱会总承办商艺能工程两名项目经理和一名技术统筹被控串谋诈骗案星期四(2月2日)首次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法官裁定案件押后至下月底再讯。
此外,吴凯莹和林志华获准于4月1日至20日和5月1日至18日分别到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工作,其余时间不得离港。三名被告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每个星期一上午11时至下午1时到红磡警署报到,不得与控方证人讨论本案案情。
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三名被告依次为吴凯莹(项目经理,40岁)、林志华(工程统筹,60岁)和梁耀祖(项目经理,48岁),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在香港串谋欺诈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经理,即不诚实地及虚假地表示两个负重表内注明的各项设备的重量,为该设备的实际重量,从而诱使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经理,允许名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会继续举行。
三名被告暂毋须答辩,控方指本案属区域法院案件,需时准备转介文件,法官准许案件押后至3月30日再讯,三名被告获准以1万港元(约1664新元)保释候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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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还被控一项属交替的串谋欺诈,指他们在同时同地藉欺骗,即虚假地表示两个负重表内注明的各项设备的重量为该设备的实际重量,并意图诈骗,诱使康文署的经理作出作为或一连串的作为,即允许上述演唱会继续举行,导致艺能工程有限公司”得利益,或导致康文署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