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本土派学生组织“贤学思政”四名成员,早前承认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星期六(10月22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刑,其中三人判监30个月至36个月,另一人判入教导所。
控罪指各人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间,透过摆设街站、召开记者会等方式呼吁他人对抗政权,串谋煽动他人实施以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
在判刑前,被告朱慧盈的律师提出,希望法庭判她即时监禁而非进入教导所,并认为监禁可兼顾学业,若有确实刑期,出狱后可照顾祖母。法官郭伟健多次询问被告是否深思熟虑,获得辩方确认意愿。
综合《明报》和香港商业电台报道,四名被告是组织召集人王逸战(21岁)、时任秘书长陈枳森(21岁)、发言人朱慧盈(19岁)及黄沅琳(20岁)。
另一辩方大律师则称,黄沅琳愿意入教导所服刑,希望获得更生机会。
法官郭伟健表示,将定性案件为“较轻但接近严重一端”,意味刑期少于五年监禁。其中三人被判监禁30个月至36个月,王逸战判囚36个月、陈枳森判囚34个月、朱慧盈判囚30个月,黄沅琳则判入教导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