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参议院之外,法案也必须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并由总统拜登签署成法。如果法案被否决,只要获得足够美国国会议员的支持,否决权可以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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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加强美台关系的《台湾政策法案》,星期三(9月14日)在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获得通过,下来将交由参议院全体议员来审议。

综合路透社和美国之音报道,委员会是以17票支持,五票反对获得通过。台湾《联合报》报道,投下反对票的委员会成员为民主党籍的墨菲(Chris Murphy)、马基(Edward Markey)、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沙茨(Brian Schatz),以及共和党籍的保罗(Rand Paul)。

原先版本将台湾指定为“主要非北约盟友”,并提升派驻对方代表的地位,以“台湾代表处”的名称,取代目前的“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TECRO);“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办事处处长也将改称“代表”,同时要求此一职位必须经过参议院确认。在参议院外委会表决之前,拜登行政当局对这些象征意义很大的条款表达关切。

根据这项法案,美国将在四年内为台湾提供45亿美元(63亿新元)的安全援助,并支持台湾参与国际组织。

不过,参议院外委会通过的法案,在涉及台湾地位的象征性条款上与原先版本有所不同,包括以等同于“主要非北约盟友”的地位来对待台湾,而不是直接赋予台湾这一地位;在TECRO更名为“台湾代表处”方面,从“授权”改为“国会建议”性质;以及不再要求美国在台协会驻台北负责人的任命获得参议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