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天发布通报说,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日前对永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2014年2月,永吉出任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一年后转任自治区交通厅常务副厅长,晋升正厅级。

公开简历显示,永吉是藏族干部,1969年出生,云南德钦人,曾任西藏察雅县副县长,类乌齐县委副书记、县长,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芒康县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区铁路办主任,林芝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等职。

通报称,永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由自治区纪委给予永吉开除党籍处分,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副厅长永吉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官方通报指其“家风败坏”,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疯狂敛财,数额特别巨大”。

2017年5月升任交通厅党委副书记、厅长,去年5月改任交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直至当年10月被查。
 

通报指出,永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大量贵重礼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以占用为目的违规装修单位周转房。

通报还说,永吉“家风败坏”,大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带领全家吃老板、用老板、靠老板,享受“管家式”服务;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利益输送,“疯狂敛财,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