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母亲和母亲男友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中国辽宁省抚顺市六岁女童受虐案宣判。女童母亲被判三年,母亲男朋友获刑16年。
2020年5月中旬的一天,陈某威给女孩洗澡时,故意将水温反复调至最高和最低档位浇淋六岁女童,将她烫伤,直至伤口感染严重,二被告人才将女孩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佟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一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一级、五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
法院认为,刘某彦身为被害女童的法定监护人,虽曾带被害女童躲避陈某威施暴,但终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防范,而是放任陈某威伤害、虐待并时而参与其中,其行为亦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应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抚顺市新抚区法院认为,陈某威使用暴力等手段多次故意伤害被害女童身体,被害女童一处重伤、十处轻伤,且经鉴定构成多处伤残,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澎湃新闻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六岁女童受虐案。审理查明,女童佟某某时年六岁(2020年2月至5月时),在与母亲刘某彦、母亲男友陈某威共同生活期间,频繁遭到陈某威采用各种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伤害及虐待。
陈某威与刘某彦系同居关系,其在与刘某彦及被害女童共同生活期间,以殴打、体罚、冻饿等方式,长期、频繁对被害女童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应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母亲刘某彦身为法定监护人,未有效阻止陈某威,不仅一再放任陈某威的行为,而且时而参与殴打、虐待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