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作为阿里此次被罚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赏罚等手段,迫使中小型商家在阿里和竞争对手之间,只能选一个。倘若在阿里注册的商家被发现在其他平台销售,将会受到惩处,甚至产品被下线。这就是反垄断法要打击的行为。

今年3月12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对包括腾讯、百度、美团等12家中国互联网科技公司作出所谓的顶格处罚,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人民币。这些案件中有八项属于股权收购,腾讯被指在2018年认购在线教育平台猿辅导股份后有垄断行为。但这些与阿里此次被罚的数额与这些公司的体量相比,这些连“皮外伤”“皮外外伤”都够不上,分析认为,腾讯未来可能面临发垄断法更大的处罚。

他也指出,商业创新固然是大国竞争的焦点,制度创新更是大国竞争的深层次较量。数字时代,超级平台的治理将成为制度创新的制高点之一。中国很需要类似欧洲《数字市场法》这样的制度创新,使得对超级平台的监管能够从事后前移到事前,让超级平台在日常中就明晰自己的独特责任,“驯服超级平台,让超级平台从‘野马’成为‘良马’,这是全球都面临的制度创新挑战。

他说:“这些巨头的增长十分可观,政府过去睁只眼闭只眼,允许它们从事妨害竞争的行为。它们再也不能这样做了,它们能够拥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但将不会像现在这样具有支配性。”那么,下一个有如此支配性的大巨头是谁呢?呼声最大的是阿里的长期竞争对手腾讯。

中国政府的反垄断措施与决心的形成,也曾走过一段不短的历程。早在2007年8月,《反垄断法》就已通过,并于一年后正式生效。但据《南方周末》统计,在该法实施后的10年里,仅有17件与互联网平台相关的反垄断案例,其中绝大多数与收购行为相关。有明确处罚的,仅有百视通与微软设立合营企业一案,双方各被罚款20万元人民币。

林采宜认为,随着商业交易的模式在不断变化,反垄断的目标可以越来越聚焦,靶子则应该越来越“模糊”,所有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对交易对手(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压榨,涉及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都应该纳入打击范围。但她也说明,这不是要让所有以做大做强为目标的收购兼并,都被带上“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紧箍咒。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副院长林采宜今天在《第一财经》对反垄断的解释更为直白:“反垄断要打击的靶子,不是企业的大,不是市场份额的高,而是企业处于强势地位时侵害交易对手和破坏公平竞争的商业行为。”

反垄断反的到底是什么?

除了腾讯,美团也被认为是反垄断法打击的目标。据数据信息平台“Trustdata”的数据,美团在中国的外卖市场份额截至2020年Q2为68.2%。2020年12月,曾有个人针对美团软件不接受支付宝支付,起诉美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已经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此外,一些平台还主动举报其他竞争对手。就在阿里被处罚的消息传出来不久,分类信息网站58同城首席执行官姚劲波就在微博上发声,实名举报他们的竞争对手链家和贝壳也涉嫌“二选一”垄断,并且建议罚款所得打入国家公积金账户,以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减轻老百姓买房负担。

香港金利丰证券执行董事黄德几告诉路透社,市场将开始臆测下个反垄断对象会是哪家公司;香港智易东方证券首席执行官蔺常念也认为,阿里被罚后,接下来中国其他互联网巨头可能“被修理”。

相较于阿里创始人马云的高调、能言善道与爱表现,腾讯创始人马化腾被认为是IT男、更低调且避开风头,多年来没有“惹大祸”。在阿里被罚之前,据传马化腾已拜访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人员,讨论公司合规事宜。路透社3月24日引述知情人士报道,马化腾该月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期间,拜访了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讨论腾讯如何能够更好地遵守反垄断监管规定。

虽说处罚阿里有杀鸡儆猴之效,但反垄断恐怕不会仅对准一只“出头鸟”。中国不少大型企业目前恐怕也都在仰望着头顶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阿里领了天价罚单后,谁是下一个反垄断目标成了热门话题,市场的猜测热点反映在这些公司的股价上,腾讯今天在港股早盘一度跌逾2.8%、美团则大跌6.8%。

当局还指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等等。

顾名思义,反垄断就是反对大型企业利用自身优势,用各种手段垄断独霸市场、排挤侵害竞争者,损害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原文,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等。

谁有可能是下一个阿里?反垄断法在中国乃至欧美等地剑拔弩张,欲达到什么目的,又会遇到哪些挑战?

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方兴东认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天条,容不得轻易践踏,最大的遗憾就是处罚来得太晚。

中国与欧美的反垄断潮

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的“判词”中写道:“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问题是,有类似垄断行为的,只有阿里吗?

可见,构成垄断行为的结果明确,但所用手段可五花八门且变幻莫测。阿里巴巴被指垄断,他具体的垄断行为是指什么?

反垄断磨刀霍霍 哪些巨头心惊胆战?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告诉路透社,阿里和腾讯各有反垄断风险。阿里要求商家“二选一”,监管机构收集证据立案要容易得多。在政府下决心反垄断的背景下,比较容易惩罚阿里。这也间接说明,腾讯的问题目前还不够突出或不易界定,阿里反垄断案件结束后,腾讯可能会被放在放大镜下审视。知情人士告诉路透社,腾讯预计是下一个面临更严格的反垄断监管调查的公司。

延伸阅读

每个国家的情况不同,回到中国《反垄断法》原文,该法的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但如何平衡监管之必要与企业的创新空间,从而达到健康发展的目的,是官方需解决的难题。

消息人士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也参加了会议,他对腾讯的部分业务操作表达了担忧,要求腾讯遵守反垄断规定。市监局正在调查微信的垄断做法,收集微信有关破坏公平竞争和挤压对手的信息。

最早的反垄断法起源于19世纪末美国的谢尔曼法,而2000年美国微软险些被拆分的反垄断诉讼案例至今仍是经典案例。20年后的今天,大量互联网巨头如亚马逊、谷歌等不甘于只在自身赛道获得垄断地位,而是不断地将触角延伸到不同领域做开放生态,放大规模效应,形成更大的平台效应、获得更高的垄断利润。这些公司在欧美的反垄断调查还在进行中。

中国监管部门上周六(10日)对阿里巴巴祭出182.28亿元(人民币,37.33亿新元)的巨额反垄断罚单,并令其全面整改,连续三年交自查合规报告。这家多年来一路高歌猛进的电商巨头对此速回:“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其“认怂”姿态与六年前怒怼国家工商总局的架势落差之大,足见中国这一轮反垄断的腕力。

一直至2020年11月10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等垄断行为进行限定,对如日中天的电商平台才构成“杀伤力”。

此外,中国网约车巨头滴滴出行在去年就被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两次点名,呼吁市场监管总局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曾因安全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滴滴已启动赴美上市,据传滴滴希望IPO时估值能达到1000亿美元,这意味着其很可能成为自2014年阿里上市以来美股最大的中概股IPO。这无疑也会引起监管机构格外注意。

截至今年1月,腾讯旗下的多功能聊天软件微信拥有日活跃用户10.9亿,每天有3.6亿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获取信息,是中国即时通讯领域的绝对霸主。在娱乐方面,腾讯也拥有从网文平台阅文,到视频平台腾讯视频的一条龙布局,更是中国游戏产业的龙头老大。微信一度被指长期屏蔽淘宝、拼多多、抖音等外链,但目前还未就此事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