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院驳回了中天新闻台要求继续经营的诉讼。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否决中天新闻台换照申请,中天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暂时准许换照,继续经营电视台;法院认为原处分未对中天造成重大损害或急迫危险,7日裁定驳回。

中天新闻台所属中天电视公司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递诉状,请求暂时准许新闻台换照,继续经营,且通讯传播委员会不得同意就新闻台所在频道作其他安排和调整。

至于频道管理部分,法院指出,由于频道是由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及卫星频道代理商,经过商业机制形成,属于“私法上法律关系”,并非“公法上法律关系”的争执,有关部门无从主动介入,这部分不符合诉讼请求条件。全案驳回中天的诉讼请求,但仍可抗告。

法院裁定指出,暂准执照部分,原执照有效期限为六年,中天电视于期限届满前申请换照,如未经准许,即无法继续经营卫星频道事业。中天电视可预见这项可能,难以认定原处分对中天电视已造成重大损害或急迫危险。

中天新闻台执照为期六年,将于今年12月11日到期。通讯传播委员会指,中天新闻台违规严重,大股东直接、间接介入新闻制播,显示内控与自律机制失灵,11月18日决议驳回换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