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信息发布人未有遵从警方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要求,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1万8000新元)及监禁一年;如有服务商未有遵从移除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或平台,或提供协助的要求,一经定罪,则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六个月。
Zoom发言人今天(7日)告诉香港网媒《香港自由新闻》,公司支持人们自由开放地交换想法与意见,并正积极留意香港的事态发展,包括来自美国政府的任何潜在指引。
社交网络通常对违反当地法律,但不违反公司有关可接受言论规定的帖子采取本地化限制措施。
《香港国安法》在6月30日晚上实行后,关于《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的实施细则今天(7日)正式生效。根据港府在官网上公布的细则内容,如果警务处处长有合理理由怀疑在电子平台上发布的电子信息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授权指定的警务处人员要求有关发布人士、平台服务商、主机服务商及/或网路服务商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该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该平台或相关部分。
谷歌和推特则声称,他们在《香港国安法》上周生效后,立即暂停审查上述请求。
拥有社交平台WhatsApp和Instagram的面簿公司在声明中说,公司在完成对《香港国安法》的进一步评估前,旗下所有服务将暂停关于上述请求的审查程序。
分析人士说,《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意味着在香港的美国科技公司现在面临一个微妙的选择。如果香港政府要求这些公司删除用户账号或这些账号的内容,这些公司就可能疏远自己的用户群。若予以拒绝,这些公司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和惩罚。
继面簿、谷歌等社交与网络搜索平台之后,由美籍华人企业家袁征创立的视频会议平台Zoom也决定暂停受理港府获取数据的请求。
综合路透社和香港《明报》报道,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面簿、谷歌、推特、Telegram和微软已经宣布暂停受理相同请求。
面簿以及旗下的WhatsApp和Instagram、 推特以及谷歌旗下的YouTube长期以来一直在香港自由运营,不受到中国大陆互联网防火墙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