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院法官在审案时,接受李世莲在事发时承受极大压力,以致不记得自己的驾照已被吊销。法官认为这一点减轻了李世莲的罪责,为此决定判她罚款即可。
但针对刑罚上诉的控方指出,过往无牌驾驶的判例通常是判予被告坐牢,而且李世莲未被诊断在案发时患有任何精神疾病,她的情况不至于那么特殊,足以说服法庭不必判予监刑。
一名妇女因为儿子与工作而烦恼,决定开车兜风散心,结果失控撞上铁栅,进而揭发她事发时无牌驾驶。经控方上诉后,原本只须接受罚款的妇女,被高庭改判坐牢六周。
种种事情导致李世莲精神紧绷,她于是决定开车去兜风,让自己透一透气。李世莲称,她当时只想要逃避一切,根本不记得驾照已被暂时吊销,她并非蓄意或预谋犯案。2020年3月,李世莲因酒驾被判罚款6000元和吊销驾照三年。
控方星期三(7月10日)上诉得直,高庭法官洪承利决定改判李世莲坐牢,但刑期定为六周。
之后,有公众发现被弃于实里达航空园的车子而报警,交警到场后将汽车拖走。李世莲隔天早上回到现场,发现车子已不见踪影。
根据李世莲所承认的案情,事发当天下午4时左右,她离开住处,漫无目的地开车兜着。她一度把车停在实里达空军基地附近,并且在车上睡着。
在发生撞铁栅事故之前,妇女因酒驾被吊销驾照。高庭法官认为,妇女应采取措施确保记得自己已被吊牌,其罪行不应只是罚款了事。
李世莲称,她在案发前的那段日子睡眠不足,工作经常得熬夜,而且儿子被逮着在学校吸电子烟,这些烦恼都让她忧心、焦虑。事发当天,儿子没按照事先说好的准时回家,自己的母亲也开始责怪她没管好儿子。
到了晚上10时许,李世莲开车来到实里达航空园一带,汽车在转弯时突然失控冲上草坪,接着驶入水沟,最终撞上一道铁栅。李世莲没有受伤,她在一对路人的协助下下车,再乘私召车回家。
高庭法官洪承利同意控方的立场,并认为李世莲理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己谨记驾照被吊销一事;而且,法庭必须做出适当的判刑,才能让被告与其他被吊销驾照者,牢记自己没有驾照的处境。由于李世莲需要时间处理一些事务,法官批准她的申请,让她在7月30日才入狱服刑。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1年7月1日晚上10时19分,李世莲驾驶的车子在实里达航空园一带,撞上一道靠近海德公园门(Hyde Park Gate)的铁栅。
延伸阅读
从事保险经纪工作的李世莲(译音,48岁),早前在国家法院承认两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后,被判罚款1万零4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四年。控方针对其中一项控状,即无牌驾驶的刑罚上诉至高庭,要求将这项控状的1万元罚款,改为坐牢八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