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当时在辅助路入口的正中央,被撞后直接倒地,头部和耳朵流血。老汉头部受创骨折,于同月26日伤重不治。
阿叔无照驾驶近10年,却受雇为送货司机,结果在驾驶公司货车时,撞倒骑脚踏车的71岁老汉,导致老汉伤重不治,被判坐牢42个月、罚款2500元,八年内不得考取驾照。
案发当天晚上,被告在桥北路第二条车道驾驶货车,正要右转驶入停车场的辅助路时,因没注意路况,将正在骑脚踏车的71岁老汉撞倒。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2年9月受聘于一家贸易公司当送货司机。老板在聘请被告的九个月前,曾看见被告开车,便以为被告有合格的驾照,因此安排被告开公司货车送货。
2021年12月5日,被告在淡滨尼2道开车时,因没系安全带而被交警拦下。
被告多次犯罪,两度被逮,在接受调查期间却仍当送货司机,结果酿祸。
被告是62岁的莫哈默甘萨尼(译音),他面对15项包括欺骗、偷窃以及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等的控状。
被告在2013年至2014年间,曾用兄弟的驾照和身份证影印本租借货车。租车公司老板见被告与驾照上照片中的人长得相似,因此没有起疑,便一直租货车给被告。
用他人驾照租车 受查时期仍开车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2年12月24日晚上10时08分,地点在桥北路一带。
被告案发时并不知道自己撞倒老汉,直到听到一名公众的喊叫声,才停下货车。
被告在2022年4月4日早上,在樟宜南3道开车时,被交警拦下。交警在检查被告提供的驾照和身份证后,觉得不妥。被告在被追问下,才承认无照驾驶。
被告用一名兄弟的驾照租车被揭发,在接受调查期间,又用另一名兄弟驾照租车,继续无照驾驶。
调查揭露,被告不曾考过驾照,案发时已无照驾驶近10年。
东窗事发后,被告在接受调查期间,于同月10日,利用另一名兄弟的驾照和身份证影印本,到另一间租车公司租借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