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辩方驳斥,妇女的指控毫无根据,证据显示妇产科医生顺利完成手术,为妇女切除子宫、卵巢和输卵管,以解决她的子宫内膜异位症;而且,长达45分钟的手术过程没发生任何事故,手术范围也不靠近输尿管。辩方向妇女提出反诉,索讨她仍拖欠的9499元医药费。
辩方强调,陈学崑为高菲儿所做的手术符合医疗标准,输尿管梗塞问题并非由陈学崑的手术导致。案件星期三(26日)续审。
柯文婷说:“起诉人被误导,以为自己是医疗疏失行为的受害人,促使她发起官司起诉答辩人。”
辩方:起诉人被误导 以为自己是医疗疏失受害人
被起诉的是新加坡中央医院与该医院妇产科高级顾问医生陈学崑教授。
诉方在审讯首天传召曾为高菲儿看诊的泌尿科医生刘俊豪供证。刘俊豪认为,高菲儿输尿管梗塞的问题,料是在动子宫切除手术时造成,因为尿管梗塞位置靠近手术范围,而且有可能是为了阻止流血所做的缝扎而导致。
审讯揭露,在2019年1月之前,高菲儿向来患有子宫内膜异位症,并且经常出现下腹疼痛的问题。她原本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接受治疗,2018年11月前去咨询陈学崑后,决定找陈学崑为她动手术。辩方称,在高菲儿同意动手术之前,陈学崑已向她讲解手术的潜在风险与后遗症等。
这起官司于星期二(6月25日)在高庭开审,起诉人是54岁女子高菲儿(译音),诉方没有透露所要索讨的赔偿金额,但由高庭审理的民事诉讼索偿金额一般从25万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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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菲儿于2019年1月4日在中央医院动手术,手术顺利地在45分钟内完成,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事故。辩方指出,高菲儿之后回医院复诊时透露,手术伤口的疼痛问题已改善,骨盆超声波扫描结果也没发现任何流血或积液的迹象。高菲儿最后一次见陈学崑是在2019年5月,她当时表示对手术感到满意。
代表辩方的柯文婷高级律师指刘俊豪的说辞毫无根据。柯文婷在辩方开庭陈词中指出,刘俊豪没有了解陈学崑所执行的手术详情,就不负责任地做出推断,若有了解详情的话,他就会知道陈学崑没在输尿管周围动手术。
一名妇女因间歇性腹痛求医,检查后发现输尿管梗塞,以致左肾只剩6%的运作功能。妇女认为是一年前进行的子宫手术导致,为此起诉新加坡中央医院和为她操刀的妇产科医生疏忽失责。
根据高菲儿的说法,她是在2019年6月,即完成手术约半年后,开始出现间歇性腹痛。她没有回去咨询陈学崑,改看其他医生,并在同年12月进行电脑断层扫描后发现左边输尿管梗塞,以致左肾只有6%的运作功能。高菲儿在2020年2月动手术,解决输尿管梗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