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在中国坐牢行踪才被掌握
我国另五人仍列红通令 涉谋杀绑架等罪名
被告当时欠下本地三家银行共2万7000元的贷款,他在2008年破产,车贷也无法偿还。被告有两段婚姻,第二段婚姻在2007年,同一名中国籍女子结婚。
被告后来因为其他罪行在中国入狱,在2024年4月28日被遣返新加坡。据了解,被告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涉及钱财纠纷。
贪污调查局在2007年对被告展开调查时,他已身在国外,他承诺会回国配合调查,但迟迟没有出现。当局上门贴通知书他也没有回应,法庭随后对他发出逮捕令。
被告许建忠(51岁)案发时是新加坡警察部队刑事侦查局的助理警监,他于星期天(4月28日)被押回国,隔天早上在国家法院被控抵触14项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被告过后动向不明,直到2019年在中国因涉及刑事案被判处坐牢,行踪才被掌握。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2006年至2007年间,在私会党取缔组和非法借贷取缔组工作时,接受经营非法赌档的头目蔡振和(译音)共4万7700元的贿赂。这段期间,他也被指接受后者提供的酒水和安排的娱乐活动。
控方在案件过堂时申请将案件展期四周以便完成调查,并以被告当年潜逃在外,有潜逃风险为由,要求不让被告保释。
综合早前报道,贪污调查局在2007年针对芽笼一带一间网吧涉嫌经营非法赌档进行调查,发现多名警员涉嫌收取蔡振和的贿款。包括被告在内的10名警员涉案,其中三名警员在2010年已被判刑。2012年,蔡振和在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公共赌馆法令的罪名下,被判坐牢四年半和缴付罚款2万元。
贪污调查局强调,新加坡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根据防止贪污法令第六节条文,贪污若罪成,违例者将被判最高10万元罚款,或最长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延伸阅读
不准保释 案展5月27日过堂
他相信也是我国首个因受贿潜逃在外,被贪污调查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公务员。
由于案件仍在审理中,警方不便进一步评论。
涉嫌接受非法赌档头目的贿赂,前助理警监潜逃中国期间犯罪入狱,刑满出狱后遣返我国,在时隔17年后面控。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案件展期至5月27日过堂。
新加坡警察部队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警方正在调查被告作为公务员,涉嫌失信和擅离职守的罪名。与此同时,警方也会协助贪污调查局进行调查。
被告通过视讯出庭时透露,他在中国重庆服刑,出狱后被遣返新加坡。
当时被告行踪成谜,贪污调查局以触犯贪污相关罪行,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他发出“红色通缉令”。国际刑警组织的196个会员在接到“红色通缉令”通知后,若逮捕嫌犯就会根据条例进行引渡。
根据媒体当年的报道,警方当时不愿证实被告遭贪污调查局调查,是否和他在职时负责的非法放贷集团调查有关。然而,在2008年4月25日发布的政府公报却指出,被告已被视为“从警队中逃离”,并于2007年8月13日将他革职。
被告相信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贪污潜逃,被发出“红色通缉令”的警员。“红色通缉令”针对的是因谋杀、强奸和欺诈等严重罪行而被通缉的逃犯。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各国的调查单位才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其他曾涉及贪污潜逃遭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的案例,包括全国职工总会前主席彭由国。他潜逃国外35年后,在2015年向新加坡驻曼谷大使馆自首。
除了许建忠,被我国通过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的还有五人,他们涉及谋杀绑架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