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欺骗受害人 也欺骗她女儿
被告过后将这笔保费花在个人开销和赌博上。
根据控状,被告不仅欺骗受害人,也欺骗受害人女儿,从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间,他欺骗两人共30万9820元。
大东方职员于2020年10月发现被告伪造公司文件,于是报警处理,最终揭发被告罪行。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至今没有对两名受害人做出任何赔偿。大东方则于2021年8月偿还受害者的损失。
庭上也披露,被告事后还以要达到销售目标为由,骗受害人投入多3万元。
除了骗取保费,被告也在受害人要取回保金时,伪造大东方的信件以掩盖罪行。
在2017年9月,被告向受害人推荐公司的一份保险配套。受害人相信被告会以她的利益为考量,答应投入10万元资金,请女儿开支票给被告。
延伸阅读
受害人是被告中学同学的母亲
被告陈伟聪(译音,36岁)面对失信、欺诈和伪造文件等九项控状。他星期三(3月1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四项控状,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大东方人寿保险(The Great Eastern Life Assurance Company)的经纪。受害人是一名71岁妇女,是被告的中学同学的母亲。受害人和家人都曾通过被告购买大东方的保险。
被告向受害人发通知,谎称因为流程有误,3万2700元保金付款延迟了,但其实这都是谎言。
被告同样要求对方不要填写支票收款人,再以如出一辙的手法,将款项转入个人户头。
被告当时也在协助自己父亲的建筑公司管理财务,于是将收款人填写为该建筑公司。被告瞒着父亲,利用建筑公司户头接收受害人的保费,再将款项转入个人户头。
由于女儿银行户头资金不足,那张支票被退回来了,被告于是要对方再开一张支票。不过,被告此时动了歪脑筋,决定将保费占为己有,这次他要求受害人女儿,不要在支票上填写收款人,对方照做。
庭上透露,被告在2019年10月又找上受害人,向对方推荐为期10个月的保险配套。被告谎称该保险利息为1.8%,诱导受害人拿出12万元购买保险。实际上,大东方根本没有这项保险配套。
保险经纪在三年间,盗用顾客超过30万元保费,他甚至在顾客起疑心时,伪造公司文件来打消对方的顾虑。罪行被揭发后,被判坐牢两年又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