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险经纪六年多内失信居住在海外的客户超过11万元保费,用来支付装修费用和车贷等个人开销,最终被判入狱20个月。

公司完成内部调查后,恢复了受害者的保单。被告至今尚未偿还余下的保费。

2018年8月16日,被告以帮助动物收容所为由,向受害者借1万元,受害者因此怀疑被告面临经济困难。受害者于是向保险公司查询,才发现三份保单因未缴交保费而失效。

控方:被告不是一时糊涂才犯罪

2004年至2017年期间,受害者并未在新加坡居住,被告会在保费到期时通知受害者,后者会将保费汇给被告,由被告代缴给保险公司。

被告黄勋宏(48岁,译音)共面对六项失信控状,他星期四(12月7日)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保险公司在2018年9月24日向警方报案。被告的行径被揭发后,向受害者赔偿1万5252元。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保诚保险的保险经纪,与51岁的女客户在2020年通过前同事认识。受害女客户和丈夫自那时开始,前后向被告购买共五份保单,其中包括储蓄、医药和人寿保险,每年保费约为1万5000元。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的父亲罹患血癌,这笔钱用在支付医药费。被告事后尝试赔偿受害者,也配合当局调查,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指出,被告挪用的金额不小,在长达约六年半的时间内超过32次犯案,导致受害者的三份报单失效,其中一份在罪行被揭发时甚至已失效六年多,被告却仍继续向受害者收取保费,显然不是一时糊涂才犯罪。

受害者随后与被告对质,被告伪造文件,向受害者谎称保险公司网站显示保单仍然有效。殊不知,受害者当时已自行在线上查询,得知保单失效一事,并向保险公司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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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虽然受害者的保单已经恢复,但这只是将损失转移到保险公司,控方因此建议法官判被告坐牢20至24个月。

受害者的丈夫在2009年过世时,被告协助她处理保险事宜,多年来的交情也让受害者逐渐信任被告。

然而,2012年3月至起2018年7月期间,被告并没有如实支付保费,而是把其中约11万7160元据为己有,用来支付装修费用、车贷,以及其他日常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