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也说:“得运德士车队的数码化,将改善司机的工作效率和德士的供应,让消费者更容易搭上车,以及提高司机的收入。我们对评估能否带来有利结论仍然保持乐观,并期待一起为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延伸阅读
Grab:支持竞消委评估 确保收购行动让乘客受益
无法接受收购方就市场竞争顾虑所提出的承诺,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启动对私召车业者Grab收购得运德士献议的第二阶段评估。
根据竞消委的文告,Grab将能在第二阶段的评估中提呈修订后的承诺,以回应当局对影响市场竞争的关切。竞消委将争取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阶段的评估。
竞消委也指出,为期两年的承诺期不足以解决市场结构永久变化所引起的担忧,Grab所提出的自我监管机制,也未能满足当局的要求。
Grab是在去年7月宣布,通过旗下的私召车租赁公司Grab Rentals收购得运德士的所有股权。双方原本预计在2023年第四季度完成收购。
例如,Grab未能充分解决市场担心它收购得运德士(Trans-cab)后,可能会通过奖励等诱使得运司机使用Grab的召车平台,进而阻止他们使用竞争对手的平台。
竞消委星期三(1月31日)发文告说,Grab去年10月31日就收购献议的市场竞争顾虑向当局呈交承诺提案,不过竞消委在未进行深入审查的情况下,无法做出相关承诺能否充分解决竞争顾虑的结论。
Grab发言人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Grab在竞消委第一阶段评估结束时,主动呈交承诺提案,已解决当局提出的三个关注领域。“我们希望在第二阶段评估中,竞消委能明确所关注的问题,让我们能够提出全面且有意义的承诺供当局考虑。”
竞消委去年10月16日在完成第一阶段评估后,表示无法确定收购献议不会引起市场竞争顾虑,并已经根据双方提呈的资料以及公众和业界的反馈,向Grab和得运反映这一担忧。
Grab重申将继续支持竞消委对收购献议的评估,并会确保收购行动让乘客受益,以及提高点对点交通行业的整体标准。
竞消委是在去年8月7日接受评估申请,以确认Grab收购得运德士会否触犯禁止任何显著削弱竞争合并和收购行为的竞争法第54节条文。
竞消委已在去年11月24日通知Grab,无法接受对方针对收购得运德士市场竞争顾虑的承诺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