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上性教育课 受害人才意识到父亲行为错误

性侵犯亲骨肉的38岁男子一共面对五项控状,包括企图强奸、非礼和偷窥等。他早前在高庭认罪后,星期一(1月29日)被判坐牢13年和打鞭16下。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几个星期后,被告又一次趁妻子不在家的时候犯案。他再次把受害人叫到卧房企图强奸她,受害人吓得放声大哭。被告也承认在这之后,曾几次尝试强奸女儿但不成功,他也曾用手机偷拍女儿的私处。

受害人感孤单 觉得没人能理解她

根据案情,受害人是在2013年某一天首次被亲生父亲、即被告性侵犯,她当时只有四五岁。案发当天,受害人的母亲在外工作,被告在家照顾受害人和两个儿子。被告把受害人叫到卧房,让受害人躺在床褥上用手机观看影片。

2021年,读中一的受害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文透露自己被性侵犯,并且把此事告诉她最好的朋友,但受害人仍然没有报警。隔年,学校老师注意到受害人手臂上的伤痕,受害人于是透露自己因被性侵犯的经历困扰而有自残行为。学校辅导员带受害人去医院接受检查,院方随后报警。

根据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受害人对于被性侵犯一事感到很自责,为此做出自残行为,包括用美工刀割伤四肢,单是右边大腿就有10道伤痕。受害人的日常情绪也受影响,她经常记起被性侵犯的画面,让她感到恶心,并且难以专注学习和入睡等。受害人坦言,她感到非常孤单,因为她觉得没人能理解她的感受。

高庭法官彭康钊下判时斥责被告是预谋犯案,而且在受害人年纪非常小的时候就性侵犯她,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

少女年仅四五岁就被亲生父亲企图强奸,但因担心被同学排挤和连累母亲而不敢吭声,直至学校老师发现少女手臂满是自残的伤痕,才揭发狼父的恶行。

接着,被告脱光自己的衣服,企图强奸受害人但不成功。他吩咐受害人别把他所做的事情告诉别人,然后带她到浴室洗澡。

当受害人升上小学五年级,她在学校上性教育课后才意识到,原来被告对她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受害人大感震惊,并且担心若把被性侵犯一事说出去,会遭到同学排挤,以及被告可能坐牢,连累母亲得独自扛起养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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