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商父亲陪同看房后,一名女子同天决定出价1868万元,买下植物园附近一处优质洋房,准备将它重建、打造理想住屋。不过,女子之后发现,按照当局规定,该洋房约2%土地不准重新发展。她起诉房地产中介提供具误导性内容的营销手册,要对方赔偿她蒙受的土地“损失”,现在这项要求被高庭驳回。
不过,辩方否认张英雄疏忽或做出误导性陈述。辩方指出,洋房营销手册是由卖方所准备的,与张英雄和真星无关,他们不应为手册里的错误信息负责,而且手册也没有说洋房没有渠务保留地。
另外,法官指出,一个合理的人看了营销手册后,并不会以为其内容等于在说洋房的全部土地都可重新发展。法官说,林氏父女也从事房地产工作,应熟悉相关运作;他们理应知道重建布局蓝图并非定案,这些蓝图都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才能落实。就如辩方所指出的,买家通常是在办理法定征用手续时,才从当局得到一些信息如渠务保留地面积。综合上述理由,法官决定驳回诉方的要求。(部分人名译音)
诉方指张英雄所提供的营销手册误导了林氏父女,让两人以为整个洋房土地都可做重新发展,林咏怡便是在受误导的情况下决定买洋房。诉方按照渠务保留地的面积与洋房售价进行计算,要求答辩人赔偿林咏怡因无法使用有关土地而所蒙受的损失,金额约41万8160元。
高级法官赖秀珠指出,这起官司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即当房地产中介从卖家那里拿到营销材料,他是否应先查证内容属实,然后才把材料转交给客户,以及中介是否应为错误内容负起法律责任。
同年12月15日,林干贤父女来到鲁易士路12号,与张英雄以及卖方中介见面。当时一组人只参观洋房外的环境,没有进去屋内,逗留时间约19分钟。
引起诉讼的优质洋房位于鲁易士路(Lewis Road)12号,占地1万2454平方英尺,其中受限的土地面积近300平方英尺,属于渠务保留地。对簿公堂的是女子林咏怡与经营豪华有地房地产买卖的真星产业私人有限公司(RealStar Premier Group Pte Ltd)。起诉人林咏怡的父亲是发展商JBE控股创办人林干贤,林咏怡也从事同一行业的工作。
根据诉方说法,张英雄当时提供林氏父女有关洋房的实体营销手册与其电子副本,里头包括当时的房子蓝图,以及重建洋房的三个不同空间布局。诉方认为,重建布局蓝图的内容意味着整个洋房所占用的土地都可重新发展。同一天,林咏怡出价1868万元购买洋房。
隔年1月,林氏父女通过律师得知,原来洋房有约278平方英尺的土地属于渠务保留地,不可做任何重新发展。父女俩之前看房时,无法在外头观察到洋房有渠务保留地。
法官认为,首先张英雄是在卖家中介的要求下,将手册发给客户,而不是自行这么做。他在客户看房的当天早上才收到营销手册,没有证据显示他知道洋房土地包含渠务保留地,就连卖家的中介也似乎对此不知情。
根据星期二(12月5日)发出的高庭判词,2021年7月,林干贤联络真星产业,要为刚订婚的林咏怡物色一个可重新发展的优质洋房。真星的商业发展总监张英雄接下来半年,提供了50多个优质洋房的资料给林干贤考虑。
林氏父女要求中介赔偿近42万元
延伸阅读
法官考虑了本案具体情况后裁定,被起诉的房地产中介只是在屋主中介的要求下,将营销手册交给客户即起诉人,而后者对此知情;要求中介在短时间内查证包括涉及渠务保留地的内容,这等于是为难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