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园连道等区域,若是允许电动脚踏车骑行,都会有明显告示牌,或以红线在地上做标记。
黄线不等同于公园连道,若公众不确定的话,或可下车推行,避免发生意外或被罚款。
根据陆路交通管理局的规定,人行道不允许电动脚踏车与电动踏板车骑行,乐龄人士使用的电动代步车除外。人行道只允许没有装载电子设备的脚踏车和踏板车骑行,但会有时速15公里的限制。
他解释,因走道两侧的地面都有划黄线,一直以为是共享通道,是允许送餐员的电动脚踏车通行。直到那里装置了测速摄像头,同行才知道那里不让电动代步工具通行。
莫先生无奈表示,这个情况让群组里数百名送餐员伤脑筋。
“如果我们照往常在此处骑行,被电眼拍到就会罚款600元,就等于白做好几天。”
《新明日报》记者经过一番查询,发现该走廊其实是人行道。
送餐员莫先生(37岁)联系《新明日报》,指连接兀兰广场和兀兰5道的百米有盖走廊,上星期装置了测速摄像头。
该处禁骑电动脚车
以为人行道是公园连道,平日不少送餐员骑着电动脚踏车路过,直到最近当局在人行道安装测速摄像头,他们才恍然大悟,申诉如今只能绕远路。
莫先生告诉记者,上述的有盖走廊是送餐员们从兀兰到马西岭等地区的必经之路,骑手们一直都以为能取道那里骑行。“这条路等于我们送餐员的‘大动脉’,现在须绕远路,会大大增加送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