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的父亲一次翻查儿子的手机,无意间发现被告发来的短信。受害者的父亲便质问被告,但被告谎称自己发错信息。
不久后,被告便向受害者要电话号码,称想询问儿子的学习进度,受害者答应了被告的请求。
被告随后发短信给受害者,表明不会再与他谈及性话题。被告也警告受害者,说会将受害者与一名女同学的事情告知他的父亲,到时他就会完蛋。在发出这则短信后,被告却又向受害者索取一张裸照。
被告起初向受害者发的短信,多数是关于儿子的学习进度,但渐渐地就开始大谈性相关话题。被告询问受害者是否有过性行为,并告诉他自己曾与一名男子发生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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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出,受害者信任被告,而被告却滥用这份信任,向受害者索求私密照和要求发生性行为。还有,两人相差40岁,控方因此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0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与受害者在2018年2月结识,受害者当时13岁,是被告儿子的同学。被告一直对受害者感兴趣,时常会找机会与他谈话。
受害者最后向父亲揭露被告的罪行,父亲便带受害者到警局报案。
对儿子的男同学起色心,多次向该同学索取私密照,还要求与他发生性行为,中年汉被判坐牢10个月。
为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从2018至2019年,被告几乎每天都会向受害者索取裸照,但都遭后者拒绝。被告会指示受害者删除两人的聊天记录,并警告他不得将此事告知他人,否则将让他在学校的日子不好过。
除了索取裸照,被告也多次要求与受害者发生性行为,都遭对方拒绝。
58岁的被告面对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星期一(10月2日)在国家法院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