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瑞莲及毕丹星二人在AHTC付款和采购程序中的具体权力和职责;

国家发展部撤销之前发给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的纠正指令,并就最高法院上诉庭的裁决致函询问市镇会,是否会对工人党主席林瑞莲及秘书长毕丹星采取相应的行动。 

国家发展部:上诉庭裁定林瑞莲等七人 未真诚履行职责是严厉裁决

国家发展部指出,林瑞莲及毕丹星二人可能会继续参与执行,和/或监控AHTC的付款流程,并作出采购决策,因为二人目前仍是AHTC理事。林瑞莲是审计委员会和房屋及社区联络委员会成员,而毕丹星则担任公共关系委员会主席,同时也是招标和合约委员会及房屋和社区联络委员会的成员。

二、AHTC是否有意根据上诉庭的裁决,对行事缺乏诚信(acting without good faith)且严重疏忽的二人采取任何相应的行动;

文告指出,上诉庭裁定林瑞莲、毕丹星等七人没有真诚地履行职责,这是一个严厉的裁决。林瑞莲等人被指在付款流程中没有诚信行事,还有严重的疏忽,例如允许管理代理公司FM Solutions & Services在没有适当管控的情况下,即在工作项目没有完成或没妥善完成时,也支付款项。

国家发展部的文告指出,上诉庭裁定林瑞莲、工人党前秘书长刘程强、毕丹星,以及数名AHTC前职员在执行AHTC付款程序时,有严重疏失。国家发展部决定根据上诉庭的裁决,发函给AHTC,要求厘清以上细节。在收到AHTC的答复后,国家发展部长将考虑是否须援引市镇会法令,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以保护委托给市镇会的公共资金。

同时,上诉庭也裁决林瑞莲须为与Red-Power电气工程公司签约一事负责,有关合约费用比原有的供应商Digo Corporation及Terminal 9所提出的献议,高出四倍至七倍。 

延伸阅读

三、AHTC打算采取的其他任何行动。

国家发展部星期二(8月22日)发文告说,在发给阿裕尼—后港市镇会(Aljunied-Hougang Town Council, 简称AHTC)的信件中,国家发展部要求了解:

国家发展部长在2020年1月曾向AHTC发出纠正指令(Rectification Order),要求市镇会限制刘程强和林瑞莲在特定财务决定上的权限,避免他们再次导致财务疏失。

基于上诉庭发现林瑞莲和刘程强二人无须对AHTC负起受托责任(fiduciary duties),国家发展部决定撤回之前发出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