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长10年监禁,外加鞭刑。
13名男女中的八名男子星期二被控,他们各别通过视讯面控。
至于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长七年监禁,或鞭刑,或罚款,或任何组合的刑罚。(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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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乌节路酒店致命群殴事件的另八名男子星期二(8月22日)在国家法院被控,其中一人被控谋杀,他和另五人都已聘请律师。
除了面包刀,警方在事故中也起获另外两把美工刀。
控方指出,由于目前还处于初步调查阶段,因此要求法官批准继续还押被告,以便继续搜集证据和带被告重返案发现场调查。
根据控状,三人是私会党党徒,伙同他人一起持武器伤害一名男子。三人的案件将在8月28日过堂。
在刑事法典302(1)条文下,谋杀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死刑。
根据控状,29岁的阿斯维安被控一项谋杀罪,被指造成穆罕默·伊思拉身亡。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乌节路的凯煌酒店(Concorde Hotel)星期天(20日)清晨6时零6分发生持刀打斗事件,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两名男子身上多处受伤。一名23岁男子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送院,另一名29岁男子则已陷入昏迷,送院抢救不果。
另有六名被告被控一项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的罪名,他们分别为马诺库玛(31岁)、思迪哈然(28岁)、维斯努(27岁)、阿鲁(32岁)、沙维恩(24岁)和卡维恩(24岁)。
第八名被告穆罕默·沙鲁尼扎(30岁)则被控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罪名。控状指出,被告使用一把约30公分长的面包刀砍伤另一名被告维斯努,导致后者胸部受伤。维斯努在医院被控。
除了这八名被告,涉案的另外三名被告斯杰司(25岁)、巴拉克里什南(32岁)和梅尔文(28岁),星期一(21日)各被控一项持危险武器纠众闹事的罪名。
警方在接获报案后的五小时内,逮捕涉案的13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涉案男女相信彼此认识,他们因争执而爆发肢体冲突。
针对另外两男一女的调查,目前仍在进行中。
法官谕令将八名被告还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间允许带出警署助查,案展8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