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淑倩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九年;被告不认罪,但在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于星期三(7月12日)被判坐牢九年。

被告收到货后会在马国找买家,转卖手机从中牟利。犯案期间,被告与黄淑倩分别赚取超过200万元和300万元。

失信逾两万台手机 导致公司赔偿苹果500多万美元

2017年尾,被告和黄淑倩发现程序上有漏洞,后者于是吩咐下属,为维修部送来的手机充电,并把可以启动的手机放进铁柜。

控方指出,被告在案中扮演的角色跟黄淑娟一样重要,被告负责寻找买家,是买家唯一的联系人。

接着,黄淑倩指示员工为手机进行包装,再安排送货员来拿货。她会亲自批准送货申请,以便通过公司仓库保安,悄悄把货送去马国。

根据案情,黄淑倩的工作主要是接收并安排有缺陷的苹果手机给修理部门处理,再把修好的手机分派到各个地点。

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的林振喜(51岁),他曾于2015年6月至12月,在Pegatron Service手机电子服务公司担任生产部副营运经理。

法官最终判被告入狱九年。被告已通过律师针对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人名译音)

2019年5月21日,苹果公司的审计师到Pegatron进行审查,察觉公司库存的手机数目有误,进而揭发两人罪行。

被告面对两项失信控状,指他在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5月15日期间,与Pegatron的物流经理黄淑倩(41岁)共谋,失信公司共2万5051台苹果手机。

前生产部副营运经理与女物流经理串谋,把公司两万多台有缺陷的苹果iPhone手机运到马来西亚转卖,从中赚取约600万元,被判坐牢九年。

审讯中,被告称他误以为公司授权黄淑娟处理有缺陷的苹果手机,他因此是可以将这些手机卖掉的。

调查发现,被告和黄淑倩在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前后失信2万5501台手机,导致公司赔偿504万7350美元(约675万1512新元)给苹果公司。

两人的罪行经过精心策划,难以被察觉,并对公司造成金钱和名誉损失,须赔偿苹果公司500多万美元,因此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1至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