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词,老妇与丈夫育有四名子女,包括多年来在泰国生活的长女G(60岁),以及当牧师和不参与家族生意的小儿子W(49岁)。对簿公堂的是长子T(59 岁)与幼女J(52岁)。由于案件涉及心智法令,判词没有揭露失智老妇与其家人的身份,仅以英文字母为他们的名字代号。
法官认为,由女儿J继续扮演照顾母亲的角色,包括以代理人的身份处理母亲的事务较为理想;与T相比,他相信J更能保障老妇的资产权益。另外,法官同意T的立场,即母亲在2019年1月制订持久授权书时已失去心智,因此法官谕令撤销那份授权书。
申请人之一、儿子T形容母亲是一名“报复心重”的女人,当年“为了钱”才嫁给父亲,而另一名申请人、女儿J则指母亲与儿子的关系向来恶劣,因此由她当代理人较为理想。代理人将能为老妇的财务做决定,老妇的资产包括她与亡夫所共同累积的财富;不过,亡夫的遗产分配惹争议,目前还在诉讼阶段。
女儿J则表示自己最适合当母亲的代理人,因为她担任过父母亲的私人助理,同时一直负责照顾母亲。她也指责T在处理父亲的事务时,没有照顾母亲的利益,以及T所建议的专业代理人缺乏实际经验和不够客观。
亡夫遗嘱惹议 目前也在诉讼中
高庭法官朱汉德日前发表书面裁决时指出,这对兄妹之间显然缺乏信任,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是,女儿向来都在照顾母亲,她可以负责保障母亲的资产利益,因此决定批准女儿当代理人。不过,法官认为,同时应有另一名代理人“看住”女儿,他考虑后决定委任另一名儿子W为共同代理人。
高庭法官朱汉德日前发表书面裁决时指出,这对兄妹之间显然缺乏信任,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是,女儿向来都在照顾母亲,她可以负责保障母亲的资产利益,因此决定批准女儿当代理人。
老妇和丈夫在1960年代开始经营皮革生意,后来又投资房地产,公司名下有多达17个房地产。此外,两人联名与个人所持有的银行存款、股票和保单等,也总计有约720万元。
在向法庭申请做代理人的过程中,T形容母亲是“脾气暴躁、性子急和报复心重”的女人,当年是“为了钱而嫁人”,而家族资产主要是由父亲赚取。T也指兄弟姐妹之间多年不和,当初父亲决定委任他当代理人时,就引起弟妹J和W的不满。他建议法庭为母亲委任一名专业代理人,并且推荐了他心目中的人选。
丈夫在2021年过世,他生前委任了儿子T为代理人;不过,他留下的遗嘱引起争议,目前仍在诉讼阶段。老妇如今患有严重的阿尔茨海默病,无法处理生活中的事务,她在2019年1月委任女儿J与当时仍健在的丈夫为代理人。
一名84岁老妇与亡夫靠做皮革生意与投资房地产,累积了房地产以外,至少720万元的其他资产,如今老妇失智无法自理,一对子女对簿公堂争做母亲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