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星期二(5月9日)发文告说,在符合条件的2万7000辆旧款电单车中,有约2万4500辆的车主参与了这项奖励计划。当中,约2万3500辆电单车被报销,约1000辆加入经典汽车计划或古董车修改计划,加入这两项计划的电单车每年只限使用45天,但无须符合收紧后的排放标准。剩余的2500辆旧款电单车则须满足严格的新排放标准,才可继续使用到2028年6月30日,过后则不准在公路上使用。

为进一步改善本地空气质量,国家环境局于2018年4月宣布通过颁发现金奖励,鼓励2003年7月1日前注册、排放污染较高的电单车车主在今年4月5日前报销车辆。符合条件的车主可获得最多3500元的现金奖励。

环境局指出,电单车虽只占本地车辆的15%,但所排放的一氧化碳却占所有车辆的约五成。而相对于欧盟四期(Euro IV)的电单车,2003年7月1日前(即欧盟一期(Euro I)排气标准推出前)注册的电单车所排出的一氧化碳可多出约10倍,碳氢化合物(hydrocarbon)则多30倍。自上月6日收紧排气标准以来,环境局对大约300辆电单车进行了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检测,并对其中60辆排放量违规的电单车的车主采取了执法行动。

高达近九成旧款电单车车主已领取国家环境局给予的现金奖励,把排放污染较高的电单车报销,或改为加入经典车或古董车计划,限制车辆使用次数。

根据新标准,旧款电单车须达到一氧化碳排放量最多4.5%、二冲程引擎(2-stroke engine)碳氢化合物排放量最多7800ppm,以及四冲程引擎最多2000ppm。

电单车车主可上网或拨打环境局电话1800 -2255-632了解详情,也可通过 Online Feedback Form 或 myENV应用线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