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中,受害人一度挣脱,裸身跑出厕所求救,周齐福立即追上把她拉回厕所,试图再次强奸受害人但不成功,周齐福最后在9时零2分离开厕所。
晚上8时30分左右,受害人进入女厕洗澡。周齐福用钥匙打开厕所门后闯入,看到光身洗澡的受害人。他把受害人推向洗脸盆,然后拉扯她的头发,捉住她的头部撞击洗脸盆与墙壁,试图把她撞昏。
男子潜伏在大巴窑的一座商业大楼内,用家里的钥匙撬开女厕大门,对正在洗澡的一名中年妇女霸王硬上弓,他在星期三(4月26日)被判坐牢12年和打鞭16下。
根据案情,单身的周齐福在一家健康器材公司工作。案发两天前晚上,他在商业大楼茶水间听到附近女厕传来洗澡声,接着看到受害人走出女厕。周齐福第一眼看到当时52岁的受害人,就认为她非常性感。
受害人穿上衣服后,跑下楼向同事求助并报警。警方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嫌犯描述与电眼视频,查出周齐福的身份,并于隔天捉人。(人名译音)
强奸案发生于2021年8月19日晚上8时许至9时之间,地点是大巴窑某座商业大楼的女厕。现年30岁的周齐福今年2月承认一项严重强奸与一项企图严重强奸的控状,他另外面对三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案发当天,周齐福请病假没上班。当天傍晚7时左右,他特地前往商业大楼,准备强奸受害人。他先尝试打开女厕大门,发现大门上锁后就试着用自己住家的不同钥匙开门,最终打开,女厕当时没人,周齐福于是在走廊“埋伏”,等候受害人出现。
受害人不断挣扎与大叫,周齐福于是用毛巾塞住她的嘴巴,并警告她别再出声,否则就掐她脖子。受害人跑进厕所隔间,但遭周齐福拉出,并在地板上强奸她。
高庭法官彭康钊下判时指出,被告周齐福是预谋犯案,并且在犯案过程中对受害人使用暴力,但法庭在量刑时也考虑到他选择认罪,以及他如今对自己的罪行感到后悔等。法官也谕令周齐福支付约140元,赔偿现年54岁的受害人在案发后所花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