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离开后,被告把警察上门一事归咎于幼女。
被告是40岁女保安人员,她星期一(11月28日)下午承认一项用利器伤人罪。受害者是被告幼女,案发时15岁。
警方接获邻居投诉说有吵架声后上门查看,被告指示幼女躲在厕所里,避开警方视线。被告则否认与家人起争执,谎称是与长女说话较大声而已。
她说当了四年的单亲妈妈,2019年才改嫁,与幼女之间的问题已不是一两天的事。她也承认有酗酒问题,承诺会改过自新。
被告此时还没气消,继续对幼女大喊大叫,再拿铁汤勺毒打她,打到汤勺弯曲,再掰回原状,继续打她。
控方在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画面,指被告身为家长,没有保护女儿,反而对她造成严重伤害,而且明知道家里安装闭路电视,还在摄像镜头前毒打女儿,显示她有多猖狂、多目无法纪。
妇女酒后对15岁幼女狂骂,先用厨房刀砍她大腿,再用汤勺打她,结果动静太大惊动警方上门后,妇女又怪罪幼女,取来电风扇和地板钩球棒继续一顿毒打。
案情显示,被告今年6月19日晚上在家里喝酒,午夜时分闯入幼女房间,接着就对她破口大骂,还把长女叫过来,问后者是否该把幼女杀掉。
她拿来电风扇打幼女,力道大到连风扇也断掉,之后再拿两根地板钩球棒往对方身上打。
求情称发现幼女有性经验
被告求情称,发现幼女小小年纪就有性经验,所以才会(气极)犯罪。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2年11月29日的《新明日报》。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幼女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凌晨1时37分,被告拿了一把厨房刀砍幼女大腿,然后叫对方自己清理地上的血迹。